吉林农业大学“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活动实施方案
吉农大党字〔2009〕32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文件和《吉林省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学校为落实“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活动,保障教学质量,切实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二、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成立“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工作,组织教学质量的检查,负责教学活动的落实、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检查。
“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指导小组:
组 长:戴立生
副组长:周建忠 沈 强 韩秋业 丁庆东 赵明家 张博夫
组 员:汪 沅 张建东 宋 艳 王志江 刘剑锋 张万志
吴海文 梁泽本 白洪文 王军政 沈广会 庄国臣
齐 锰 徐永健
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马克思主义学院。
主 任:汪 沅
秘 书:徐永健
2、教学机构
教学机构由“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和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构成。“形势与政策”教研室由三名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组成,专职教师分别负责大一、大二、大三计三个年级的教学工作。
三、教学活动安排与责任
(一)课程设置
依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文件精神和《吉林省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实施方案》要求,课程名称为“形势与政策”,课程性质为必修课,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学生在校期间,四年制本科共128学时,专科生共64学时,主要在第一、第二、第三学年开课。本科生完成理论课60学时、实践课68学时,成绩合格记入2学分;专科生完成理论30学时,实践34学时,成绩合格记入1学分。分学期开设,每学期开设10学时理论课,12学时实践课。
1、理论课安排
每学期10学时理论课的教学形式为专题报告、课堂讲授、播放光盘,具体如下:
(1)外聘专家:聘请校外知名专家、学者作两次专题报告。每次2学时,共4学时,地点在鲲鹏剧场,由“形势与政策”教研室负责落实。
(2)学校领导:学校领导作一次专题报告,2学时,地点在鲲鹏剧场,由宣传部负责落实。
(3)专职教师:“形势与政策”教研室专职教师作课堂讲授,大一、大二大三同时开课,共计4学时,授课的班级、时间、地点由教务处负责落实。
(4)播放录像:校内外专家专题报告的录像由教育技术中心制作成光盘,由分团委、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学生观看,每次2学
时,共6学时。
2、实践课安排
每学期12学时实践教学,以大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结合重要纪念日、重大节日、重大历史事件和思想教育教学实践基地进行落实,实践活动调查提纲由宣传部、团委和“形势与政策”教研室拟定,学校团委组织落实。要求学生每学期按提纲要求至少写一篇课程论文(包括调查报告或者参观、考察的心得体会),开学初交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成绩由辅导员统一评定,成绩单一式两份,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各一份,分别存档备案。
3、考核方式及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文件和《吉林省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实行学期考核制,每学期考核一次,3个学年共计六次考核的平均成绩作为最后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在最终成绩确定后给与一次补课、补考机会。
(1)理论课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学期开卷考试一次,考试范围包括校内外专家的专题报告和专业教师的课堂讲授内容。考试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试题和成绩评定由“形势与政策”教研室负责,成绩单一式两份,各学院和“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各一份,分别存档备案。
(2)实践课考核:实行百分制,每学期初评定一次,形式为实践报告,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评定成绩,实践报告格式由“形势与政策”教研室统一制定。
(3)成绩汇总:课程最终总成绩(六个学期理论课和实践课)由“形势与政策”教研室负责汇总。各学院和“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各执一份,分别存档。
4、课时量的计算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教师完成一学期的教学工作量,应作为一门新开课程对待,按其他教学工作量的2倍计算。”我校严格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
四、教学保障措施
1、例会制度。每学期第一周周五例会,“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指导小组听取办公室学期工作安排汇报,布置学期工作重点。每学期18周周五例会,通报各单位教学质量检查情况、学期考核工作。听取办公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报告,研讨教学活动中的问题、改革等事宜。
2、检查制度。“形势与政策”指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学院教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3、经费保障。所需教学经费由财务处统一划拨,纳入学校正常教学经费,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管理。
4、教学保障。各职能和主管部门负责落实下述工作。
⑴团委负责提供鲲鹏剧场为专题报告会场所;结合假期社会实践,组织落实实践活动。
⑵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教学过程中的专题报告实况录像及光盘刻录。
⑶教务处负责落实教学计划及专职教师授课的班级、时间、地点。
⑷宣传部和“形势与政策”教研室共同制定形势与政策课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内容。
⑸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和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本院学生播放报告录像;落实好学生实践报告成绩的评定及存档工作。
2009年6月16日